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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自来水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三轮第二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2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十四届市委第三轮第二巡察组对市自来水公司党总支进行巡察。2023年2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自来水公司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巡视工作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公司党总支格外的重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突出重点、逐项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巡察整改。公司党总支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第二巡察组的要求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同时组织公司副部长以上管理干部召开了专题会议,通报上一阶段的整改情况。要求公司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逐渐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要单列账单,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做到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公司党总支针对第二巡察组指出的三个大方面、22个问题表现做全面梳理,形成了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对能及时整改的问题及时整改、逐一销号清零;对已整改完成但有可能反弹的各部门要落实好责任制加大监督力度持续跟踪防止反弹;对难度较大且短期难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单独列账管理,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计划,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三)加强成果转化,建立长效机制。公司党总支把落实整改和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切实转变作风和提升能力的有利机遇,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认真反思总结,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促进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过程。

  整改事项:市自来水公司党总支对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大历史意义认识不够到位,将自贸港政策理论学习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实际成效还不够明显。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八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不深不实,对党的政治理论学习停留在书面传达,仅仅是“一读了之、一念了之”,没有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交流研讨,没有将学习成果融入日常工作部署。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学习研讨计划。要求全体党员全面、系统地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考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计划今年开展专题研讨不少于4次,深刻领会二十大和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大历史意义。二是加强督学评学机制。要求公司党总支书记对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党员按时进行检查评价学习成果,定时汇报学习思想,纳入年终考核量化指标,加强常态化督学评学机制。三是创新学习方法。充分的利用“互联网+”拓展基层党建学习载体平台,丰富理论知识获取方式,如发动党员关注东方党建和东方宣传公众号、抖音短视频党务宣传博主、“学习强国”APP的使用、组织并且开展线上学习会等,拓宽学习渠道,扩大网络学习阵地。(责任人:符海江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四个支部已分别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党建学习研讨计划并传达了总支加强督学评学要求的精神。并于2023年 2月24召开第一次专题研讨会、3月22日召开第二次研讨会、6月19日召开了第三次学习研讨会。二是全体党员干部利用“互联网+”载体平台学习交流的活跃度明显上升。

  整改事项:党总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经了解,公司党总支未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也没有向市财政局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措施:计划每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不少于2次,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统筹部署,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责任人:符海江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并计划定于8月中旬召开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部署会。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总支会议议程并于5月15日向市财政局党委报告了近期公司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事项:东方市戈枕至八所供水管道工程建设项目于2015年12月1日开工,按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总投资额36151.05万元(其中征地补偿款8008万元),项目共分为5个标段。因取水泵房建设长期推进缓慢导致项目至今还没完工。

  整改措施:一是每周召开重点民生项目推进例会,加强对重点民生项目建设节点、有一定的问题时时跟踪,督促落实,责任到人。二是加快八所至戈枕供水管道工程取水泵房施工进度,目前已完成外电接火作业和水库取水2条钢管、哈夫节驳接作业,形象进度完成95%,预计3月底前完成设施设备调试和管道冲洗进行功能性通水,6月底全面通水,12月底完成竣工验收并组织结算。(责任人:符海江  整改期限:2023年12月前)

  整改成效:八所至戈枕供水管道工程取水泵房施工形象进度已完成96%,6月19日、6月23日、6月28日分别进行了三次通水测试,现已有50%的管道完成检测通水。预计12月底完成竣工验收并组织结算。

  整改事项:东方市八所供水工程(二期)项目于2020年4月13日开工,按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总投资额23661.88万元,项目共分为5个标段。因供电接火问题,至今仍未投产运行,项目推动缓慢。玉雄至八所源水管存在老化严重、停水抢修频繁的问题,该源水管目前已查明的漏水点共20个,目前尚有8个漏水点未完成修补整改,因戈枕至八所供水管道项目和八所供水工程(二期)项目迟迟无法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使上述2个项目至今没办法实现管网连通驳接,造成全市供水稳定性缺乏保障,长期以来玉雄至八所源水管漏水现象频发,全市性停水频率较高,群众意见较大。

  整改措施:一是对供水二期项目严格落实倒排工期计划,并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督促,计划于2023年10月完成竣工投产,12月竣工验收做结算审批;二是在6月前完成对玉雄至八所输水管线月前彻底完成全部漏水点抢修工作;三是由水务集团对全市老旧管网编制提升改造方案,并纳入市储备项目,争取改造资金。(责任人;符海江  整改期限:2023年12月前。)

  整改成效:一是目前高压配电柜已完成改造设计,现已完成投药系统改造,10月完成竣工投产,12月竣工验收做结算审批;二是玉雄至八所输水管线的抢修预算方案已编制完成;三是全市老旧管网提升改造方案已编制完成。

  整改事项:市自来水企业存在偏离主责主业的问题。福民城商业中心项目为市自来水公司下属的全额子公司东方润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商业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5039.28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4417.57万元、另外的费用621.71万元,总建筑面积14086.11平方米,目前尚拖欠实施工程单位海南郎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预付款1325.27万元。市自来水公司主要营业范围是自来水供应、水管道销售、水管道安装,福民城商业中心项目并不在该公司的营业范围之内。

  整改措施:聘请第三方对该项目做评估,提出解决方案,预计6月份编制风险评估报告,依据风险评估报告提请市政府审议,待方案商定后再进行复工复产,预计12月前完成整改。(责任人:王华景  整改期限:2023年12月前)

  整改成效:已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初步方案,已聘请第三方对该地块做评估,评估报告已完成,现正制定最终处置方案。

  整改事项:收缴水费的办法不多、手段单一、存在畏难情绪,几年来被拖欠的水费数额较大,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营。据统计,2018年1月至2022年9月,全市各单位、企业、农村拖欠水费共计919.78万元,其中,有44个村庄拖欠水费712.11万元,有71家单位及企业拖欠水费207.67万元(其中:深能环保发展(东方)有限公司拖欠水费125.42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稽查小组,深入走访欠费单位、欠费村庄,进行追缴工作。二是压实干部责任,履行“一岗双责”。4月份将对长期不配合缴纳水费村庄采取法律手段,申请强制执行。对有几率存在违规违法的个人,申请相关执法职能部门的介入,严肃追回公司损失。(责任人:王斌  整改期限:2023年4月申请强制执行)

  整改事项:便民服务效率低,许可服务环节多。如,报装到缴纳水费流程繁杂、耗时较长,供水报装建档立卡流程共有11个环节,完成报装建档至少需要40天,部分新用户反映在供水安装好后到首次缴纳水费时间过长,用户无法及时掌握用水量、水费等信息,也无法第一时间缴纳水费,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较低。

  整改措施:根据流程再造环节,供水报装到新用户建档立卡全流程的正式受理、出具派工单、编制驳接方案、备料安装、抄送水表识别号、建档立卡、抄收水表信息等11个环节已精简至6个;并采取“送合同上门”方式,实现“最多跑一次”,将原报装完成到立卡抄表用时40天,现已压缩时限至24天,其中申请报装至安装好由原先15天缩短至2天。极大缩减新用户供水安装好后到首次缴纳水费中间耗时,实现月初报装,月末抄表。(责任人:王斌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已极大缩短了新用户供水安装好后到首次缴纳水费中间耗时,实现了月初报装,月末抄表,用户满意度大幅提升。

  整改事项:对财务的管理不够重视,存在记账不规范的问题。该公司刷卡收缴的水费,其入账方式记载为现金收入,此外还存在将工程款用于购买打印机、电脑等办公资产的现象,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管理费用。

  整改措施:一是聘请第三方财务审计单位,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查摆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并完善现有财务规范;二是加强财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水平。(责任人:符海江整改期限:2023年3月前)

  整改成效:已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于2023年3月、4月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知识的业务培训,同时完成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做全面梳理,制定了《东方市自来水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试行)》,为公司下一步的工作提供财务上的依据。

  整改事项:工程招标过程不够规范。招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或专家组的组建未按投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关专家。

  一是东方市自来水公司棚户区改造工程(低压电缆部分)的实施工程单位选聘公告中约定抽取3名以上有关专业组成评审委员会,实际抽取专家专业分别是建筑与园林景观、建筑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均未具备电力等相关专业背景,选聘评审过程流于形式。二是东方市戈枕至八所供水管道工程(水源厂外电项目)的《施工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中规定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至少有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评标时专家组成员未包含注册造价工程师。

  三是铁路局“三供一业”移交改造项目供水改造工程的《施工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中规定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至少有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评标时专家组成员未包含注册造价工程师。

  整改措施:一是对问题项目代理单位做约谈,并将招标代理单位不良行为列入公司不信任名单。二是加强公司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施工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强化招投标全过程业务水平提升。(责任人:符海江整改期限:2023年3月前。)

  整改成效:一是在3月份对三家问题项目代理单位做约谈,并将招标代理单位不良行为列入公司不信任名单,项目代理单位已承诺进行整改。二是于2023年3月公司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施工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等,业务水平有较大的提升。

  整改事项: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东方市中国电信小区“三供一业”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为81.06万元,但签订合同价为82.12万元,合同价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人员认真审核结算,报第三方进行审计。二是举一反三,主动梳理所有合同,是不是真的存在类似情况。三是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升专业水平和素养,并时常进行教育谈话。(责任人:王华景整改期限:立行立改2023年2月底完成)

  整改成效: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及对现有的施工合同进行梳理,经查,其他施工合同不存在类似问题。并拟与实施工程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整改事项:工程完工结算核减率在10%以上15%以下,未按核减金额的8%扣减实施工程单位工程款;工程完工结算核减率超15%以上,未按核减金额的10%扣减实施工程单位工程款,应扣未扣金额合计100783.56元,具体如下:

  一是查阅资料发现东方市中国邮政一区“三供一业”供水管道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查书》竣工结算送审工程款419615.98元,审定工程款345443.15元,核减74172.83元,核减率17.68%。未按《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2018〕7号第十四条(二)条款扣减工程款74172.83*10%=7417.28元。

  二是查阅资料发现中海油化学公司“三供一业”移交改造项目职工住宅区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和中海油化学公司公共区供水立管改造工程《结算审查书》竣工结算送审工程款1389732.27元,审定工程款1055569.4元,核减334162.87元,核减率24.05%。未按施工合同书扣减工程款334162.87*10%=33416.29元。

  三是查阅资料发现八所港“三供一业”移交改造项目供水改造工程《结算审查书》竣工结算送审工程款6924803.80元,审定工程款6228566.42元,核减696237.38元,核减率10.05%;未按《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2018〕7号第十四条(二)条款扣减工程款696237.38*8%=55698.99元。

  四是经查阅资料发现东方市中国电信小区“三供一业”供水管道改造工程结算报审造价为452284.28元,经审定后造价为399142.69元,核减金额为53141.59元,核减率11.75%,即扣减金额4251元。

  整改措施:由于“三供一业”改造项目均为项目甲方进行结算核定,我司仅为项目代管单位,无法对项目按《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金额扣减。下一步,公司将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进行自我排查和整改,同时,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学习《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2018〕7号文件,增强业务素养。(责任人:王华景  整改期限:2023年2月底)

  整改成效:已对类似问题进行自我排查和整改,同时3月中旬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了教育培训,组织学习了《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2018〕7号文件,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素养有较大的提升。

  整改事项:回应职工住房合理诉求不及时。经了解,该公司的棚户区改造(经适房)工程建设项目推动缓慢,按合同约定,该项目于2016年9月30日开工建设,应于2018年3月30日交付使用,但截至2022年12月20日仍未交付。

  整改措施:一是已召开3次专题会,并制定了倒排工期,严格按计划落实;二是2023年2月22日前完成验收整改并制定相关台账措施,计划2月23日完成复核相关手续,3月15日住建部门以及相关单位组织复查并通过验收;三是针对建设资金不足问题,经与施工方协商一致,所欠资金暂缓支付,并制定资金支付计划,施工方已初步同意3月下旬将钥匙交付于住户。(责任人:王斌  整改期限:2023年3月)

  整改成效:施工方已于3月31日前将钥匙交付于住户,目前近三分之一住户已入户装修。

  整改事项:自来水公司老旧宿舍管理不善,部分职工长期占用用于出租。经统计,老旧宿舍总计32户,符合居住条件享受居住的8户,剩余24户有自建房、经济适用房、棚改房,均不符合享受居住条件。

  整改措施:一是聘请第三方进行房子是不是危房的鉴定,依照房子鉴定结果,进一步谋划清退工作。二是继续深入核实目前符合享受居住条件的8户住户是否有自建房、居住房,并依据情况采取对应的措施。(责任人:王华景   整改期限:2023年12月底)

  问题表现14:棚户区改造(经适房)项目推动缓慢,购房合同设计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

  整改事项:共有62户职工住房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合计190.34平方米,应退还职工房款42.83万元。

  整改措施:经公司认线日向全体业主发出公告,截止2022年11月27日已全部退还业主多交部分房款。(责任人:符海江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15:大田净水厂污泥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工程质量隐患、施工安全风险隐患等问题。

  整改事项:大田净水厂污泥处理排泥池、排水池未按设计做防水防腐处理,且未经满水试验检测即回填土方,存在工程质量隐患;大田净水厂污泥处理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混乱,未按规范设置安全护栏、脚手架、安全标识牌,存在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大田净水厂高压配电房窗户封堵、未设置通风口、未安装空调,配电房温度上升不能够达到有效降温,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2022年11月16日自来水公司给实施工程单位及监理单位下达了问题整改通知,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11月25日已完成内外池壁防水防腐处理,11月19日已挖出回填的土方并做满水试验,11月26日已搭设脚手架,11月26日已设置安全标识牌。(责任人:符海江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并安排专人定时巡查,及时查找并排除安全隐患。

  问题表现16:东方市戈枕到八所供水管道(取水泵房)高压配电房存在施工安全隐患。

  整改事项:东方市戈枕到八所供水管道(取水泵房)高压配电房地板未做防静电处理,配电房室内未设置空调及通风口进行室内降温处理。

  整改措施:2022年11月22日召开专题通报会,对大田净水厂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11月30日已在高压配电间安装空调、风扇。(责任人:符海江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并安排专人定时巡查,及时查找并排除安全隐患。

  整改事项:2022年11月1日玉雄水源厂输水主管道老伯村段爆管造成符家顺、符其亮、符昌杰、吉庆安4户农户农作物或土地受损,其中符家顺6.86亩玉米地、符其亮15亩玉米地、符昌杰1.4亩辣椒地被冲毁,吉庆安长110米、宽4米、深0.5米土地受损,合计金额4.98万元。

  整改措施:经公司认真研究,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损毁作物及土地进行价值评估,并与农户协商好赔偿方案。(责任人:符海江整改期限: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2022年11月3日全部赔偿完毕,该4户农户土地作物已全部恢复生产。

  整改事项:班子成员党内民主流于形式。大宗物资采购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对于1万元以上的项目经费支出没有经过集体研究。2022年1至6月期间,该公司未经集体讨论决定,在没有签订购销合同的情况下,分批次购进净水药物次氯酸钠合计334.32吨,共涉及14笔款项,合计金额77.90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于2022年6月已按程序进行生产原料采购招投标,于2022年10月重新签订原料采购合同;二是根据真实的情况制定财务制度,规范决策程序,结合“三重一大”规则,于2023年1月制定企业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并公示实施,使涉及大额资金支付规范得到完善。(责任人:符海江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后续的生产原料采购均按程序进行招投标、签订原采购合同;制定企业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完善了财务制度、规范了决策程序,使大额资金支付决策更加规范。

  整改事项:党的阵地建设缺失。公司党总支对党的阵地建设工作不重视,沿办公楼的楼梯走道不进行党建宣传。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的利用现有存量空间,加大经费投入,计划聘请第三方在办公楼沿途楼梯走道建设党风文化长廊,完善硬件设施。二是积极利用现有公司各类宣传栏、电子广告屏、公众号,加强党建宣传内容,营造浓厚党建氛围,充分的发挥阵地宣传作用。(责任人:符海江整改期限:2023年3月底)

  整改成效:一是第三方专业公司已实地对办公楼党风文化长廊进行了设计规划,现正在建设当中。二是现有的公司各类宣传栏、电子广告屏、公众号,党建宣传内容已更新,党建氛围较为浓厚。

  整改事项:党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第二党支部对“三会一课”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未按规定召开党组织会议,2020年仅召开过1次支委会和1次党员大会;第一党支部2022年2月24日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在民主评议环节只发放测评表,没有开展党员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强化党务工作培训教育,邀请专业老师对各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提高人员专业化水平,加强支部组织工作规范性建设。三是完善考评监督机制,确保组织制度常态化执行。党总支计划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建工作考核,同时安排专人进行日常党务工作监督,每季度进行专题汇报,完善考评监督机制。(责任人:符海江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已于3月17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强调要求各支部按总支要求并根据党建工作规划扎实完成各项党组织活动,并安排专人监督实施,各支部已于3月24日、6月19日开展组织生活会进行了学习研讨等活动。

  整改事项:党建材料缺失严重。市自来水公司对历年党建工作材料归档重视不够,经了解,第一支部缺失了2020年、2021年党建工作材料,第二支部缺失了2020年党建工作材料,第三支部2020年党建工作材料仅有3份会议签到表和3张会议照片。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党建材料整理、归档工作,要求各支部明确专人负责,每次党建活动和学习,按要求认真整理、汇总材料,力求齐全和规范。二是提高党建材料归档工作在公司党建考核指标比重,提高重视程度。(责任人:符海江整改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时间坚持)

  整改成效:已于3月17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材料归档工作,要求各支部明确专人负责,总支定期监督检查。党总支3月20日对各支部党建材料的管理归档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各支部相关工作已较为规范。

  整改事项:会议记录不规范。2019年8月9日市自来水公司总支部班子在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仅记录讨论结果,未体现每名参会人员的意见。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务工作学习和培训,强化正确的会议记录制度意识。二是提高会议记录规范纳入党建考核指标,提高重视程度。(责任人:符海江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已对负责记录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学习和培训,强化正确的会议记录制度意识,后续的会议记录均体现了参会人员的意见。

  东方市自来水公司党总支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市委巡察组的标准及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目前尚有6个事项未整改完成。一是有的整改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如主业有所偏离问题。二是主观上存在畏难情绪,不敢得罪人,如清退居住在公司老旧宿舍的住户问题。三是一些问题的整改周期较长,如追缴拖欠水费存在着还了旧账又欠新账问题。

  公司党总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对党负责、对全公司干部群众负责的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深入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对照台账和整改要求,作出后续工作安排,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以实际成效推动我市供水事业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做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线;邮寄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8号东方市自来水公司,邮政编码:572600,电子邮箱: 。